湖南/郴州-2025-12-16 00:00:00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的《关于严守土石料利用政策底线进一步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激励措施的实施细则》(湘自资发《****》**号)等有关法规,经报区政府同意,郴州市北湖区自然资源局拟对历史遗留矿山瓦渣池矿区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矿区废弃石料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处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瓦渣池矿废弃石料的评估工作。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项目名称:北湖区瓦渣池矿废弃石料价值评估,评估费用按照《湖南省地质矿产中介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发〔 ****〕 **号第十条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及《湖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号文件柒折记取。二、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已在我省从业登记的矿业权评估机构
*、申报资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主要评估师有三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组成中至少含地质类、采(选)矿类、经济类专业背景;
*、参与评估的主要评估师应评估过相同或类似废弃石料;
*、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须提交以下资料。以信函方式邮寄以下报名材料,到达的时间以郴州邮戳为准。
*.《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
*.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请报名的评估机构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递方式提交报名表、承诺函原件)
四、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日(工作时间上午*:*****:**,下午**:*****:**)
报名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竹叶冲路**号(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室)
联 系 人:谷曙峰
联系电话:************、***********
五、其他
*.中选评估机构应在中选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与郴州市北湖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委托评估合同》,郴州市北湖区自然资源局向中选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相关资料,评估所需其他资料由评估机构收集补充。
*.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日内书面告知郴州市北湖区自然资源局。郴州市北湖区自然资源局一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延至下次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郴州市北湖区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附件:*.
报名表.***
*.
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