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12-16 00:00:00
|
幕府北一村**幢建筑屋面防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
|
||||||||||
|
江苏宁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幕府山街道办事处(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幕府北一村**幢建筑屋面防水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幕府北一村**幢建筑屋面防水改造工程 *.*最高限价:**.******万元 *.*项目内容:幕府北一村**幢建筑屋面防水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类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每天*:*****:**,**:*****:**(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统一胶装,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盘、***版、含软件版清单)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复地活力广场复地中心**楼****室开标室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勘察。各供应商应认真踏勘项目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自行承担因此所需费用。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公告媒体: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幕府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北路***号 联系方式: 赵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宁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复地活力广场复地中心****室 联系方式:诸工 *********** |
||||||||||
打印
关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