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项目审批信息

公告正文

【结果公告】铜陵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智慧低碳机关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铜陵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智慧低碳机关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科碳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合肥创新院*号楼*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铜陵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智慧低碳机关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改造并验收合格,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

服务标准:我司对铜陵国家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中心电、水用能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并建立一套运营服务平台,通过节能管理提升和先进节能技术应用,降低建筑整体能耗。改造项目的投资规模由我司自行控制,托管期内的经济效益风险由我司自行承担。(*)改造原则:由我司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技术或产品,技术或产品要求技术成熟、稳定可靠。(*)改造设备:替换原有设备的,新投入设备符合国家产品质量相关规定。(*)耗能计量:需要对原有及新增耗能设备进行分项计量,使得项目节能效果可计量、可监测、可考核。(*)施工工期:我司将在签订合同后*个月内,完成招投标文件所响应的改造内容,因采购人会审改造方案、图纸等的时间除外。(*)服务期限:本项目托管期限**年,自我司节能改造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节能改造后节能率不低于**%,节能率应包含水(基准为*******)、电能耗(基准为*********),节能率统一根据**/**********标准进行测算核算成标煤进行折算,我司已在投标文件中对节能率进行承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我司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个月内,需根据本项目场地及消纳等实际情况,为义安区农业农村局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高圣、詹昌义、胡成峰、高良诚、黄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甲方

合同签订时间

*

界首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

界首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

蒙阴县低碳机关大院项目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蒙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太和文化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太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二连浩特市政府党政*号楼智慧低碳机关大院建设项目

二连浩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颍东区财政局低碳节能减排服务能源托管项目

阜阳市颍东区财政局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锦绣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冠商务大厦****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