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2-16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本级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通道项目 |
|---|---|---|---|
| 分包名称: |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通道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其他业务用房 |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通道项目 | 项 | * | ******.** | 否 | 标的**其他业务用房:详见采购需求中技术商务要求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享受价格折扣政策。 |
| *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 分,得够标准分时为止。 |
| *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 | **.** | 不能实质性满足投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得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分,加分至标准分为止。 |
| * | 供货方案 | **.** | 投标人根据采购货物清单编写供货方案,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供货计划安排(含供货进度安排),货物质量保证措施,货物配送及运输安排,应急预案等内容: *.供货计划安排(含供货进度安排)。(** 分) 本项目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制定供货计划,供货周期详细完善、供货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缜密、各时间段供货计划安排合理、针对性强,保障措施完整周密、切实可行、进度保障专人负责且提供详细名单、任务节点划分明确的得 ** 分;供货周期详细完善、供货计划与措施内容思路清晰、有针对性、各时间段供货计划安排较合理、保障措施较完整、切实可行、进度保障有负责团队名单、任务节点划分较清晰的得 * 分;本项目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制定供货计划,供货周期较详细、供货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较清晰、各时间段供货计划安排基本合理、保障措施基本完整、进度保障有负责团队名单但人员分工不明确、任务节点划分较有层次的得 * 分;本项目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制定供货计划,供货周期层次不明确、供货计划与措施内容逻辑一般、各时间段供货计划安排一般、保障措施未提供团队人员名单、任务节点划分不明确,得 * 分;供货计划简略、有缺项漏项,且制定条理不清晰,无法保障供货的及时行的得 * 分;供货计划内容安排存在缺失或未提供供货计划安排的不得分。 *.质量保证措施。(** 分) 包括货物出厂检验、运输过程中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质量管理措施等。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健全,措施描写详细全面,具有完备的货物出厂手续、符合要求的检验合格文件,运输过程中的保护措施科学合理且思路缜密的得** 分;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健全,承诺所提供的设备手续完整且符合要求,运输过程中的保护措施科学合理、思路清晰但针对性稍有欠缺的得 * 分;项目质量管理制度较健全,承诺所提供的设备手续较完整且较符合要求,但质量管理措施内容不贴合项目需求,存在个别条款无法实现的情况的得 * 分;货物出厂手续完备、检验程序较符合要求,具有质量保证承诺及措施,但内容简略,无运输过程保证措施的得 * 分;质量保证措施简单,缺失内容过多,未承诺提供货物相关出厂或合格证明的得 * 分;未提供质量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货物配送及运输安排。(** 分) 包括但不限于备货环节、送货环节、交货环节、配送车辆情况等。 各环节流程阐述层析分明、思路缜密、分析透彻,有充足车辆以保障货物配送及运输且配送方案安排考虑全面,能充分考虑供货过程中会遇到的情况并制定相关方案且针对性强的得 ** 分;各环节流程阐述清晰明确、方案完整,车辆配备充分,配送方案安排考虑较全面,基本能充分考虑供货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并制定相关方案,但针对性稍有欠缺的得 * 分;各环节安排能切合实际特点,方案完整较合理、车辆配备较充分,但未考虑运输中会遇到的情况,运输配送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的得 * 分;货物配送及运输安排所提供的各环节方案合理、条理清晰,但运输配置设备、车辆不足或无相关内容的得* 分;各环节安排繁琐,相关保障措施不完善,无法保障货物运输情况的得 * 分;未提供货物配送及运输安排的不得分。 |
| * | 售后服务 | **.** | 投标人需制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且完善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投标人结合项目实际特点制定售后服务保障方案,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售后、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故障处理时限、服务体系流程、各类故障解决方案、响应及解决处理时限、提供免费咨询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其他服务承诺等。 ①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详尽,问题解决方案全面具体,故障处理时限响应明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时,人员安排合理,明确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服务承 诺得当的得 ** 分; ②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内容完整,问题解决方案合理具体,故障处理时限响应明确,售后服务响应及时,提供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服务承诺,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过长、无法及时处理问题的得 * 分; ③售后服务体系合理,售后服务内容完整,问题解决方案合理,服务承诺具体,售后服务响应及时,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内容欠缺且未提供免费咨询的得 * 分; ④售后服务内容合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存在个别缺项或不合理之处的得 * 分; ⑤服务承诺及问题解决方案简单,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考虑不全、服务响应及解决问题承诺时间过长,无法保证售后质量的得 * 分; ⑥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
| * | 应急预案 | *.** |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产品运输过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如灾害性天气及道路事故其他突发事件等)②设备维修应急预案 ③紧急供货应急预案等内容。 上述 * 项应急预案完整,内容与项目需求完全吻合,应急预案从实际出发,应急预案全面、具体、科学合 理、可操作性强,得 *分。每缺少一项应急预案直接扣 *分;每有一项应急预案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与项目需求吻合度少的扣 * 分;每有一项承诺内容与项目需求基本吻合,应急预案合理,应急预案较全面、较具体、有一定操作性强的的扣 * 分。扣完为止。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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