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2025-12-16 00:00:00
清远某部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清远某部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我单位清远市区*个伙食点,分为*个包组(可兼投兼中)。主要可见下表
|
单位 |
采购 内容 |
配送区域 |
数量 (单位) |
采购预算 |
供应商 选取数量 |
|
|
包组* |
子单位* |
农副产品及食材配送服务(除牛奶) |
清城区*:*个配送伙食点 |
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需求量而定 |
人民币***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
*家为常用供应商,*家为备选供应商 |
|
子单位* |
清城区*:*个配送伙食点 |
人民币**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
||||
|
子单位* |
清城区*:*个配送伙食点 |
人民币***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
||||
|
包组* |
子单位* |
牛奶 |
清城区*:*个配送伙食点 |
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需求量而定 |
人民币**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
*家为常用供应商,互为备用 |
|
子单位* |
清城区*:*个配送伙食点 |
人民币**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
||||
|
子单位* |
清城区*:*个配送伙食点 |
人民币**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
||||
(二)服务范围:服务期内副食品配送。供应商供应的内容包括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类、禽蛋品类、干调类及饮品类等副食品。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至开标,投标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年,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之间有下列关系的,不得作为参与本项目共同竞标的供应商: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的。
(五)投标人为总公司的,可以使用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但不可使用其他分公司的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分公司的,需提供由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和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最近*年(截至开标)至少*个服务军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大型商超的全品类副食品配送服务业绩。
(八)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自有或租赁库房、冷库,在清远地区的经营场所(含人员办公、副食品仓储和分拣场所)达到***平方米以上(库房不低于***平方米,冷库不低于**立方米)。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的人员车辆、场地设施,以及分拣配送、冷链仓储、质量检验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对自有种养殖场所、仓储设施、物流体系的供应商优先选用。
(九)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
(十)投标人*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投标人*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十二)投标人*年以来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
(十三)投标人可以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和配送全程可监控。(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
(十四)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网上发送。
(三)发售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名材料;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
**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时后提交的,次日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报名材料:
*.“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该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截至投标截至时间,投标企业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等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主要股东及出资人信息;
*.基本账户开户信息*标注联行号(复印件);
*.最近*年(截至开标)至少*个服务军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大型商超的全品类副食品配送服务业绩;
*.投标人在清远市区具有实体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场所租赁合同及对应银行流水或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
*.投标人*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年以来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承担一定时限的结款周期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提供可以实现产品源头可追溯和配送全程可监控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均在军队采购网查询,并提供页面截图);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页面截图)。
说明:以上资料仅供购买招标文件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四)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现金交易)。
三、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楼*号开标室。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号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楼*号开标室。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欧阳晋杰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