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观海国际小区(西侧区域)高层消防维修*期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观海国际小区(西侧区域)高层消防维修*期工程
供应商名称:辽宁长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号*层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观海国际小区(西侧区域)高层消防维修*期工程
工程类
名称:兴城市观海国际小区(西侧区域)高层消防维修*期工程(*********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施工范围:兴城市观海国际小区(西侧区域)高层消防维修*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完工。
项目经理:胡文志
执业证书信息: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敏捷、李嘉、金志斌(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观海国际小区(西侧区域)高层消防维修*期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招标代理协议,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兴城市****创业广场*座***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观海国际消防采购文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兴城市观海国际小区(西侧区域)高层消防维修*期工程
供应商名称:辽宁长元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