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28号办公楼内的电脑31台及扫描仪1台整体转让项目
2025-12-16
湖北/荆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228号办公楼内的电脑31台及扫描仪1台整体转让项目
湖北/荆州-2025-12-16 00:00:00
湖北/荆州-2025-12-16 00:00:00
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号办公楼内的电脑**台及扫描仪*台整体转让项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荆州市沙市区江津西路***号办公楼内的电脑**台及扫描仪*台整体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标的现状和本项目评估报告(《鄂智评报字(****)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在《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全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 *、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须在与委托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缴清所有价款后,与转让方完成资产的交接,并对移交清单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光谷联交所荆州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