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2-16 00:00:00
三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直配套零部件产业园项目(部分)结算审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直配套零部件产业园项目(部分)结算审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德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银湖南路**号***
成交价(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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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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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直配套零部件产业园项目(部分)结算审计 服务范围:为三山经济开发区智能网联汽车垂直配套零部件产业园项目(部分)提供结算审计服务。 服务要求:按照相应标准规范出具正式书面审计报告。 服务时间:**日历天内提交审计报告,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审计完成止 服务标准:审计服务质量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爱平、刘芳、尹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计算,不足****元,按****元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年弋江区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典型试点治理项目跟踪审计;*.江北天和苑业绩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跟踪审计。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龙湖城市更新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龙湖新城南*号楼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渡春路*号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
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芜湖龙湖城市更新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龙湖新城南*号楼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