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2025-12-16 00:00:00
宿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宿州市看守所“监控视频智能分析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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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宿州市看守所“监控视频智能分析系统”项目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宿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宿州市看守所“监控视频智能分析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宿州市看守所“监控视频智能分析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宿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购宿州市看守所“监控视频智能分析系统”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项目供货期:**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以“信用中国”(****://***.***********.***.**)、“信用宿州”(****://******.****.***.**/***/*************/***************.******)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方法:****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期间上午*时至**时**分,下午**时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安徽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或将上述资料扫描后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并在获取时间内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人:邵工,电话:***********;
*、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获取比选文件,逾期无法获取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元整,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会议号详见比选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通过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网(*****://***.********.***.***.**/)。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号
联系方式:马主任************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天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二路***号四楼
联系方式:邵工***********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