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2-16 00:00:00
芜湖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工作短视频制作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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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工作短视频制作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工作短视频制作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揽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弋矶山街道新华***文化创意园**#策源泉一楼*号门面
成交报价:****元/条视频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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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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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芜湖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工作短视频制作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就业创业工作短视频制作项目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制作满**条视频或合同一年服务期满(满足任一条件视为合同履约完成),采用*+*模式签订两期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相关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宋晓冬、马晓阳、王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如中标价低于***万,则代理费=中标价×*.*%;如代理费计算低于 **** 元的按 **** 元支付。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业绩:(*)镜湖小学年度协议;(*)芜宣机场短途航向展示宣传片合同;(*)“爱在一起”弋江文旅宣传片合同;(*)芜湖市少年宫摄像、摄影年框合同;(*)《高原蓝莓·振农优选》宣传片拍摄制作合同。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座五楼
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座
联系方式:贺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