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阳路交通枢纽中片区04街坊至02街坊4号空中连廊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2025-12-16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龙阳路交通枢纽中片区04街坊至02街坊4号空中连廊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上海-2025-12-16 00:00:00

关于龙阳路交通枢纽中片区**街坊至**街坊*号空中连廊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核〔****〕**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

上海德畅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阳路交通枢纽中片区**街坊至**街坊*号空中连廊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德畅置业〔****〕*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建设龙阳路交通枢纽中片区**街坊至**街坊*号空中连廊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在浦东新区花木街道,东至黄桐路,南至龙阳路交通枢纽中片区**街坊商业办公项目(*****地块),西至申波北路,北至龙阳路交通枢纽中片区**街坊商业办公项目(*****地块)。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连廊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照明等附属设施工程。工程范围从*****地块至*****地块,长约**.*米,宽约**米,具体参数以规划部门审定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你公司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八、如对本批复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日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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