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2-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讯外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绣路*号*栋**层****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武侯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武侯区卫生健康局****年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在本项目技术参数设定方面,“▲*.*采用双相波技术,支持成人以及儿童,波形参数可根据病人阻抗进行自动补偿;主机语言类型(包括中英文)≤*种;(提供说明书扫描件)”,刻意将主机语言类型(包括中英文)限定为≤*种,并且将此作为重点扣分参数,每不满足一条扣*分。参数设置明显为迈瑞品牌***量身定制,所设参数明显脱离实际需求。为恶意限制和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此条严重损害了采购人采购更优性能产品的权益。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均配置于武侯区的公共场所。成都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外国人口和外语使用者数量众多,且呈逐年递增态势。作为供公共场所所有人员使用的急救设备,理应选择更多语言种类以覆盖不同的使用人群,而非限制语言种类数量。这种做法显然存在恶意限制和故意排斥潜在投标人正常参与此项目。若采购到此类产品,后续使用中势必存在隐患,可能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严重损害成都作为国际大都市的城市形象。
投诉事项*:本项目技术参数以及评标办法,是为迈瑞量身定做,具有明显的品牌倾向性,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我司有充分理由怀疑,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实施了私下串通行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