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16
四川/攀枝花 质疑投诉
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攀枝花-2025-12-16 00:0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攀枝花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号

被投诉人:攀枝花学院

地址:*****************

被投诉人: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鸿海巷**号*栋*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攀枝花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设备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数控系统“国产化”及指定总线协议要求,构成对华中数控等特定品牌的指向性排斥。

投诉事项*:**打印机强制要求“同一厂家切片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变相指定********等品牌。

投诉事项*:机器人平台强制要求“软件代码开源”及“***系统“,排斥非***生态品牌。

投诉事项*:测量系统要求“软件无加密“及“特定功能截图”,指向*******等高端品牌。

投诉事项*:智能无人车平台要求“参赛证明“,变相指定***等赛事关联品牌.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攀枝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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