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5-12-16 00:00:00
第一部分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驻马店市驿城区同达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河南成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驻马店市驿城区公共充电网络惠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工程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
*. 工程规模:/;
*.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 专用条件;
*. 通用条件;
*.附录
即:附录*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张胜利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肆拾伍万元整,小写:(******.**元)。
其中:
(*)勘察阶段服务酬金:无。
(*)设计阶段服务酬金:无。
(*)施工阶段服务酬金:含在监理酬金中。
(*)保修阶段服务酬金:含在监理酬金中。
(*)其他相关服务酬金:含在监理酬金中。
六、期限
*. 监理期限:
同招标人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工期。
*. 相关服务期限:
(*)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自/ 年/ 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本工程开工之日开始,至质量缺陷期满止。
(*)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 订立时间:年月日。
*. 订立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 。
*.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的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