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12-16 00:00:00
怀化市中心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怀化市中心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 |||||||||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中心特殊教育学校(甲方) | |||||||||
供应商(全称):湖南恒丰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乙方)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
一、项目信息 | |||||||||
*、采购合同名称:怀化市中心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合同 | |||||||||
*、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中心特殊教育学校食堂食材配送 | |||||||||
*、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内容: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期限:一年 | |||||||||
二、合同金额 | |||||||||
(*) 合同金额小写:*******.**元(合同金额大写:壹佰零柒万元整) | |||||||||
(*)具体标的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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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 |||||||||
合同履行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 |||||||||
地点:怀化市中心特殊教育学校 | |||||||||
四、付款方式:*.乙方供应甲方的食材以市教育局每月询价通报确定采购基准价。(注:结算金额计价公式:最终结算金额=采购基准价*数量或重量*折扣**.*%) *.采购食材优惠率:根据中标成交通知书,乙方所供应食材优惠率为**.*%.且乙方供应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教育局每月统一询价的平均价。 *.甲方按月通过银行转账至乙方对公银行账户,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据实核算,乙方出具正式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 | |||||||||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
()提请仲裁(******;)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
(*)本合同协议书 | |||||||||
(*)成交通知书 | |||||||||
(*)响应文件及其附件 | |||||||||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 |||||||||
(*)竞争性磋商文件 | |||||||||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 |||||||||
七、合同生效 | |||||||||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 |||||||||
八、合同份数 | |||||||||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 |||||||||
九、合同主体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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