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水巴03(交易公告)
2025-12-16
广东/广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穗水巴03(交易公告)
广东/广州-2025-12-16 00:00:00
  •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简况
    船舶
    所有权证书 ************
    船名 穗水巴**
    其他说明 标的状态:闲置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珠海江龙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购置日期:****/*/**
    资产概述
    *
    标的所在地 广东省广州市
  • 转让方简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
    注册地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号(不作厂房使用)
    法定代表人 范献刚
    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经营规模 大型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批准单位名称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批准日期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受让须知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相应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以到账为准)。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的现场船号、质量和停泊及存放现状进行转让。 *.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的现场船号、质量和停泊及存放现状予以受让。 *.受让方应自行对交易标的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用途、结构、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安装等项目的现状及实际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承诺不在受让交易标的后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交易标的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赔偿。 **.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转让方自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移交手续,自交易标的交接之日起,受让方应承担与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义务、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交易标的必须自交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搬迁完毕。 **.交易标的的搬运及处置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标的以现状移交,移交后受让方负责交易标的的安全保卫工作。 **. 为保证交易双方的权益,转让方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对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标的成交价款进行监管。受让方应自《成交确认书》和《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向产权交易机构付清交易标的交易价款,并在支付交易价款的同时还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交易标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 **. 转让标的如须完成或补办船舶检验方可过户的,所需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转让标的移交后迁出、转籍、改装、停驶、复驶或处置等相关责任和义务,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二、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披露
    *.转让方承诺交易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争议等情况。
    *.受让方需自行了解船舶过户相关政策及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受让方须在与转让方商定的时间办理交易标的的变更、过户等相关手续。
    *.交易标的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标的移交手续。受让方自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交接后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因法律、政策变化和非转让方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受让交易标的权益和权利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作任何担保。
    *.受让方已仔细阅读该项目的相关资料,并已充分了解交易标的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船号、质量、性能、压舱材质、机件缆绳配备现状和停泊现状,保证不就看样时已告知交易标的的瑕疵和拖运时限及其他已告知的事项主张权利;不以交易标的的瑕疵和误差要求转让方调整成交价格、退款或赔偿。《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上述交易标的的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保证承担交易标的受领拖运的一切费用,全面负责受领拖运交易标的过程,转让方与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方在受领交易标的拖离停泊码头水域的现场,自觉接受转让方的指引和监督,受领拖运交易标的过程不损害转让方或第三方财产和人身安全,否则,受让方保证承担所有赔偿责任。
    *.受让方在受领交易标的拖离停泊码头水域作业时,因不当操作或其他因素致使转让方的码头和其他船舶、设施及人员的一切碰损和伤害,受让方承担所有责任,并保证负责恢复原状。
    **.此次交易标的受让方如是自然人,转让方按成交价款向受让方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受让方如是法人/非法人组织,转让方按成交价款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船舶停泊位置及交船地点:客轮船厂,公告期间,意向方需自行至标的船舶停放地方看样,联系人:刘婉妮,联系方式:***********,看样时间为公告期间工作日的上午*:**至下午 **:**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其他披露的内容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收款账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备注:***************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公示附件 资产交易合同(版本).***
    交易机构联系人 郑小姐、郭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转***、*****转***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楼
    交易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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