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五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科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15
陕西/西安 招标采购
西安市第五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科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西安-2025-12-15 21:05:34

西安市第五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科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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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呼吸与危重症科装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呼吸与危重症科装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工期**个日历日内竣工。以甲方的开工报告为准,工期不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呼吸与危重症科装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呼吸与危重症科装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至少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近一年内至少*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他组织形式供应商(如个体工商户、合作社、自然人等)可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个人一年内至少*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提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投标一年内至少*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提供****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在评审资格条件时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证),须在本单位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完成承诺。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可查询。如供应商为外省进陕企业,还须同时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施工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供应商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完成承诺。

(**)投标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自行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

**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第五医院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关正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幢*座**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珍 、王超、王涛、李博飞、秦瑶

电话:***********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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