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12-15 00:00:00
|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示公告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情况公示表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造假;城市轨道交通;振动;交通运输;南京;业主单位;预测;生态环境保护;噪声;商业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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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和编号 | 受理编号及举报内容 | 责任单位 | 整改时限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 |
第八批**号 | ****************,“****年*月、****年*月,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铁路有限公司公示的两份环评报告中前后标准不一致、数据前后矛盾”。 | 市交通运输局 | ****.** | 配合做好公众沟通解释工作,并督促建设单位在后期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依法依规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已完成 | 是 |
第十四批 **号 | ****************,“南京江宁区上元门过江通道铁路有限公司发布的上元门过江通道项目环评报告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环评报告编制依据章节中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城市轨道交通)这一技术规范,但是在其后关于铁路运行振动预测时却多次采用。*.环评报告内容存在数据造假,环评报告中给出尊园的噪声值是**分贝明显造假。*.运营期的振动预测值数据矛盾,尊园小区和南京商业学院同在拟建高铁线路上相距只有***米,商业学院距线路**米,线路埋深***米。振动预测值是**.***。尊园小区距线路**米,线路埋深***米。振动预测值是**.***,尊园小区的振动值明显造假”。 | 市交通运输局 | ****.** | 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公众沟通解释工作,争取支持理解。 | 已完成 | 是 |
第二十一批**号 | ****************,“南京江宁区上元门过江通道铁路有限公司发布的上元门过江通道项目报批的环评报告存在数据造假和规范使用错误。*.尊园小区紧邻高铁线路**米,高铁盾构井边,场界离小区仅*米。按建设场界噪声标准均在 *****分贝之间,在采取隔音措施后也只是能降低**分贝。而环评报告确给出尊园小区的噪声值**分贝。明显存在数据造假。*.对比环评报告中列表给出的数据,南京商业学校地处和尊园小区处在同一条高铁线路上,二者相距***米。商业学校距高铁线路**米,线路埋深*** 米。尊园距高铁线路**米,线路埋深***米。如此大的差距,环评报告竟然给出二处振动值都是**.***,存在数据造假。*.在环评报告编制依据的列表中没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这份技术文件,该导则在总则中就明确适用范围是城市地铁轻轨等项目,高铁不在其中。但在环评报告和其后有关部门的批准说明中又大量采用导则城市轨道交通中的技术规范”。 | 市交通运输局 | ****.** | 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公众沟通解释工作,并督促建设单位在后期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依法依规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已完成 | 是 |
第二十一批**号 | ****************,“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弄虚作假情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采用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依据,而此导则在总则中就已明确适用范围,高铁项目并不在其中。*.环评报告中明显的错误视而不见,例如:在同一条铁路线上,同样的地下隧道段,运行同样的列车,南京商学院与尊园小区同样是*** 类建筑,*处仅相距***米,前者距高铁** 米高差*** 米,后者距离高铁**米高差***米,如此大的差距环评报告竟然得出振动预测值相同,有理由认定环评报告数据造假。*.环评数据造假。在环评报告中给出施工期多台设备施工基础阶段 **米外是**分贝,结构阶段**米外是**分贝。但给出仅距线路**米的尊园小区噪音确是**分贝”。 | 市交通运输局 | ****.** | 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公众沟通解释工作,争取支持理解。 | 已完成 | 是 |
第二十六批**号 | ****************,“****年**月**日公布的第**批督改一览表(********)中,南京上元门过江通道有限公司在回复中造假。*.关于投诉环评错误采用技术规范问题回复中称:《环评导则城市轨道交通》仅在评价章节予以表述,在报批过程中已按要求完善。事实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根本就不能适用到高铁项目。另外回复称在报批过程中已按要求完善更是说谎,回复第三条还是根据称根据导则。*.回复中称施工期的噪声预测合规合法,按国家颁布的建设场界噪声标准,施工设备单台噪声都在 ***** 分贝。多台设备同时工作在距离 ** 米处噪声 ** 分贝(这是环评报告中给出),在采取隔音措施后噪声降低 ** 分贝。尊园小区离场界只有* 米** 分贝的噪声数据明显造假。*.回复称根据导则,振动结果与源强,速度隧道、距离、行车密度、建筑类型等因素有关。但是尊园小区和南京商业学校运行的是同一条高铁线路,同样的源强同样的隧道,同样的建筑类型和行车密度。两处距离和高差有*倍多的差别,振动值竟然一样,存在严重错误”。 | 市交通运输局 | ****.** | 情况不属实。 配合业主单位做好公众沟通解释工作,争取支持理解,并督促建设单位在后期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依法依规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已完成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