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1162025112500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2025-12-15
重庆 变更澄清
50011620251125002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重庆-2025-12-15 00:00:00
重庆-2025-12-15 00:00:00
*********************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江津区笋溪河流域先锋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补遗文件(二)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江津区笋溪河流域先锋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修改为:“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批准后**天内予以支付”。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注:本补遗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精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