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15 00:00:00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大、小鼠独立通气笼设备
同类项目:大、小鼠独立通气笼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委托,就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大、小鼠独立通气笼设备采购(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艾士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本公示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招标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大、小鼠独立通气笼设备采购答疑澄清(一)
各投标人: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大、小鼠独立通气笼设备采购(招标编号:**************),现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技术部分 类似业绩(**分)现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提供****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所投产品供货业绩,每提供*个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如无法体现评审因素还须提供加盖业主方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
*、本项目第五章 供货要求进行了修改调整,具体详见附件,请以此稿为准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现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本答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为准。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同步修改,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招标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