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5-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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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华侨经济区农产品集散中心配套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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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开选聘华侨经济区农产品集散中心配套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一、工程名称
华侨经济区农产品集散中心配套项目。
二、选聘范围
华侨经济区农产品集散中心配套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三、控制价
本次选聘的控制价为*****.**元。报名人以金额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注明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
四、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信誉要求:
*.*.*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无不良记录。
五、报名材料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技术人员配备表;
*.*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名人以金额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 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注:*、以上材料(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核验。*、以上材料(证书)复印件逐页盖章且加盖骑缝章,胶装成*册。*、报价函独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报价函需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工作日内到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国土建设办报名,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七、评选办法
*.* 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家不影响本次选聘工作;
*.* 本次公开选聘为本项目的结算审核服务单位,报名单位须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下浮率范围为*至**%(含),以最接近平均价确定服务单位,若最接近平均价的单位有两家及以上时,则择优选取,若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以最低报价确定服务单位。
*.*选聘结果在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天,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九、选聘单位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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