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2-15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第一人民医院零星维修改造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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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目录明细 | 限价(最高) | 数量 | ||
|---|---|---|---|---|
| ** 折 | * 项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五、成交原则
六、商务条款
(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年。
(二)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三)验收方式:
*、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中选人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中选人未达到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且对比选人造成损失的,由中选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中选人所提供的产品应能达到国家的环保要求。
(一)本次报价为折扣报价,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有服务费、人工费、通讯费、交通费、保险费、税费、比选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竞选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其中每项零星工程的综合单价按跟审单位审计的单价作为基准价,即结算总金额=﹝基准价×中选折扣﹞×工程量。结算总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折扣报价填报范围为(****),如折扣报价填报*.*折(大写:玖点捌折)。
(一)设备和材料质量总体要求:所供相关设备和材料必须货真价实,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假冒伪劣产品不得参与采购;所供设备和材料的各项手续、文件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其他材料各项技术参数、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管理部门和行业的规定和标准。
(二)质保期
*、质量保修期限:自验收之日起整体质保*年,防水部分*年。
*、质保期内,所有设备和设施质量缺陷的维护及维修(非人为损坏)均为免费。
*、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和设施质量缺陷维修均为现场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本项目无预付款,结算周期双方根据费用情况协商后可按月、季、年度结算。结算后*月内支付结算总金额的**%,余款质保期满后经验收无工程质量问题,据实完清无息支付。
七、其他要求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