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5-12-15 00:00:00
江苏省金湖县小型引调水工程(金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金湖县水务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江苏省金湖县小型引调水工程(金湖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接受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设计人名称,以下简称“勘察设计人”)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投标。
发包人和勘察设计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要求;
(*)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勘察设计方案;
(*)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签约合同价: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勘察设计费用之和×**%。
*.项目负责人:林农。
*.勘察设计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符合规范要求。
*.勘察设计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设计工作。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输水干管两条******(其中乌龙渡增压站至城南增压站直径*****管线长******,阀井*个,排气阀井**个,镇墩*个;乌龙渡增压站至二水厂供水管董河段直径*****管线长******,阀井**个,排气阀井*个,镇墩**个、增压泵站*座);镇街二、三级管网******。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勘察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
*.勘察设计人计划开始勘察设计日期: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实际日期按照发包人在开始勘察设计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勘察设计日期为准。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为**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陆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