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2025-12-15 00:00:00
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耐磨钢板等采购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耐磨钢板等采购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本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耐磨钢板等采购(招标编号:*******************、*********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耐磨钢板等采购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耐磨钢板等采购: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 山西尼飞亚科技有限公司 | *******元 | 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指定库区场地 | 按矿方需求时间交货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 山西尼飞亚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 |
二、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大同市德聚银商贸有限公司、山西春和景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否决原因:
招标文件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有*项类似业绩。近年指:****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指:钢板的供货业绩,业绩的货物名称与本次招标内容一致(或者从名称来看,明显与招标货物是同产品即可)规格型号可为不同;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制造商业绩或自身业绩均可认定为有效业绩;代理商提供的自身业绩需和本次授权的制造商一致。合同无法体现是否为本次授权的制造商时,可另附佐证材料。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大同市德聚银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共提供*个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合同无合同签订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单位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的业绩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山西春和景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单位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资格评审标准的业绩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的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同煤矿集团同发东周窑煤业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店湾镇玉奎堡村南
联系人:刘鹏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号龙城壹号商办楼*座六层
联系人:王志鑫
电话:***********
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客服电话:************
工作时间:*:*****:**,**:*****:**(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王志鑫(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