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中心】通城县林业综合防火能力提升(预防)EPC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2025-12-15
湖北/咸宁 变更澄清
【通城县中心】通城县林业综合防火能力提升(预防)EPC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湖北/咸宁-2025-12-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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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中心】通城县林业综合防火能力提升(预防)***项目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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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林业综合防火能力提升(预防)***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关于通城县林业综合防火能力提升(预防)***项目(招标编号:*********************** )的招标文件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件中”*.* 工期延误”:
*.*.*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 或人民币金额为: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 或人民币金额为: 。
由于未明确具体比例,现澄清如下: *.*.*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 % 或人民币金额为:****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 。
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达不一致之处,请以本澄清公告为准。造成各投标人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通城县林业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