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沿线无为市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高沟镇)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5-12-15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长江沿线无为市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高沟镇)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安徽/芜湖-2025-12-15 00:00:00

长江沿线无为市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高沟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名称

长江沿线无为市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高沟镇)

项目编号

***************(任务书编号:****************号)

标段名称

长江沿线无为市镇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高沟镇)

标段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无为市高沟镇人民政府

地址

芜湖市无为市高沟镇龙庵社区府苑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常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江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无为市水景怡和花园*栋***室

联系人及电话

张景苗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张晓冉

证书编号:豫****************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南阳市护城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湖南望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彭昶

证书编号:湘****************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桥头镇东引运河流域非工业区源头雨污分流工程第十三标段(莲城社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河南省同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郭东波

证书编号:豫****************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工期(天)

***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内黄县**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项目二期(**+*)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河南鑫政德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河南裕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湖南松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民航机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郑州久鼎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浙江宏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基准价:********.**

*.投标人投标综合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排名顺序。

*.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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