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2025-12-15 00:00:00
发布机构:大埔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决定书
埔财监〔****〕*号
一、 当事人:大埔县林业局
二、基本情况:
根据《梅州市财政局 梅州市公安局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梅市财采管〔****〕**号)部署及要求,本机关依法对大埔县****年先造后补造林工程项目(预算金额:***.*万元)进行监督检查。
三、查明情况及处理结果:
经查,你单位以党组会、局办会讨论、决策的形式,将大埔县****年先造后补造林工程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分解成四个采购合同,未报财政部门备案,未经招标,在同一时期,直接发包给梅州市林鹏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等*家供应商进行实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以上事实有会议记录、造林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造林工程项目现场验收表、造林工程发票、拨款申请书、支付凭证等证据证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作出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建议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决定。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机关。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大埔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