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市财采决〔2025〕36号
2025-12-15
河北/沧州 质疑投诉
沧市财采决〔2025〕36号
河北/沧州-2025-12-15 00:00:00
沧市财采决〔****〕**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沧州市中心医院医教研中心(沧州市中医院)项目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及安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金誉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上海路***号中建智立方二期*******室
被投诉人: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号
被投诉人:沧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西路**号
被投诉人:北京齐化至美标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金关北二路*号院*号楼*层***
四、基本情况
“沧州市中心医院医教研中心(沧州市中医院)项目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制作及安装”于****年*月**日发布采购文件公告,****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年*月**日,安徽金誉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安徽金誉堂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到质疑答复,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投诉人递交的投诉书,于****年*月*日正式受理。受理投诉后,本机关向相关单位调取证据,投诉处理期限相应延长。
投诉事项*:我司质疑评审专家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错误。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北京齐化至美标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名称填写错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沧市财采决〔****〕**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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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沧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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