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5-12-15 00:00:00
新安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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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拟对新安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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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新安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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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从****年*月*日起停止****读卡器的相关服务,并同步终止原合同中的有关****读卡器的相关工作内容和考核。原合同总价为***.***万元(合同期限****年*月*日*****年*月*日),扣除****读卡器的相关费用***.***万元(****年*月*日*****年*月*日,合计**.*个月),扣除后合同总服务费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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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落实〈深圳市宝安区****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有关垃圾分类减量经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要求,原新安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合同事项中,自****年*月*日起扣除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全部****读卡器的相关费用,并同步终止原合同中的有关****读卡器的相关工作内容和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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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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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区新安三路一巷**号新安城管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国库支付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湖滨东路**号***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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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