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5-12-15 00:00:00
[永修县]永修县****年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燕坊镇施工**标段(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信息时间: **********】
永修县****年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燕坊镇施工**标段(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永修县****年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燕坊镇施工**标段(第二次)于****年**月**日**:**时在永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活动,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计*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有效投标单位*家,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 | 安徽省锦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江西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江西项阳建设有限公司 |
* | 江西省旋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 江西华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江西巨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江西永芃建设有限公司 |
* | 江西宏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 江西干越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进入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如下: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或废标原因 | |
* | 安徽省锦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江西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江西项阳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江西省旋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江西华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江西巨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江西永芃建设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拟投入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未提供五险一金 |
* | 江西宏祥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拟投入技术负责人未提供五险一金 |
* | 江西干越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其中:江西伟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评审不通过(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 安徽省锦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元 | 承诺工期 | **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梁莲 | 注册编号 | 皖************ |
技术负责人 | 程爱梅 | 证书编号 | ******************* |
安全员 | 陈芳圆 | 证书编号 | 皖水安************ |
第二排序人 | 江西华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元 | 承诺工期 | **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黄盛 | 注册编号 | 赣**************** |
技术负责人 | 王炜 | 证书编号 | ************* |
安全员 | 刘洋 | 证书编号 | 赣水安************ |
第三排序人 | 江西项阳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元 | 承诺工期 | **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 | 赵敏 | 注册编号 | 赣**************** |
技术负责人 | 黄武华 | 证书编号 | ************** |
安全员 | 苏玮 | 证书编号 | 赣水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公示起始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号)的规定和程序,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以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投诉书原件向如下单位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人:永修县燕坊镇人民政府
地址:九江市永修县燕府路
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荣长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栋*单元*层***号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及投诉电话:永修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