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定西-2025-12-15 00:00:00
部分县区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部分县区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部分县区单位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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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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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食类、果蔬类、鲜(冻)水产品类、干货类、牛奶、豆类淀粉制品、调料类、禽蛋类、豆制品类、面筋制品类等 |
能够满足各伙食单位****年度各类副食品配送需求,依据有关规定,保质保量、按时按点精准送达,确保供应服务质量。 |
甘肃省定西 市通渭县、临挑县、陇西县、渭源县、岷县、漳县,甲方指定地点。 |
服务期限为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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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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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项目预算:无;
*.最高限价:无;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投标供应商不足*家不得开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下浮率 执行。
*.因服务周期较长,货物市场价存在波动,本次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价,下浮率必须是固定值,(如**%),不得存在区间值(如 *****%),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此次的采购活动。(须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九)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的登记备案(须提供相关截图)
(十)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须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供应商须在单位驻地(甘肃省定西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须提供证明材料:①自有定西市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非投标人自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提供租赁房屋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租赁合同须在有效期内);③至少一笔租赁费用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④提供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实景照片不少于三张;⑤自有场地证明使用权证必须与投标人一致,租赁合同乙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申领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发送邮件至**********@**.***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自有定西市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非投标人自有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提供租赁房屋房产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租赁合同须在有效期内);*.至少一笔租赁费用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实景照片不少于三张;*. 自有场地证明使用权证必须与投标人一致,租赁合同乙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五)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多功能交易大厅。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多功能交易大厅。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评标结束后,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二)踏勘地点:中标供应商仓储、办公地址。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权先生颜先生
移动电话:**********************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单先生
移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