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告
2025-12-15
全国 招标采购
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告
全国-2025-12-15 00:00:00
全国-2025-12-15 00:00:00
副食品配送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副食品配送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副食品配送 |
采购内容:肉、蛋、奶、水产品、蔬菜、菌类、干调和半成品、饮料等副食品
采购数量:*年
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方与中标单位与交货前一日**:**前确定采购计划,中标方每日上午*:**前将采购计划内货物配送至指定地点,双方进行验货签字留档。如遇紧急情况需调整配送时间、配送地点或配送次数的,应当在伙食单位提报需求的*小时内将货物备齐,并送至指定地点。个别品种无法完成备货的应当在需求提报时提出调整建议,不得增加配送费、加急费等相关费用。同时中标方应制定配送车辆及人员方案,相关证件齐全,无故不得变更人员及车辆。
需满足的要求:*.商品的包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对原材料产地、用途、使用方法、规格、质量、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等与商品使用属性密切相关的内容须有清晰的标示,定型包装类食品原材料应具有**标识。 *.蛋奶类必须保证新鲜,蔬菜须是新鲜、时令的蔬菜,感官良好,无化学药品处理,肉类须是经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鲜肉类。 *.配送的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添加剂的优质产品。 *.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运输冷藏工具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其它技术要求或未列明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食品重量按净重计算,不包含装物重量。 *.实际费用以发生为准,未尽事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蔬菜水果类出具所供产品第三方农残检测报告,禽肉类出具所供产品第三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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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方所供副食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甲方有关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安全。畜肉、禽肉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鱼虾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禽蛋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蔬菜、水果、调料类符合***********《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 ***.**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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