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梅县区财决字[2025]5号)
2025-12-15
广东/梅州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梅县区财决字[2025]5号)
广东/梅州-2025-12-15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梅县区财决字[****]*号)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采购包*

二、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偏向妇科)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瑞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座

被投诉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公园北路***号

被投诉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

相关供应商:深圳中瑞洋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林社区紫竹七道**号中国经贸大厦****

相关制造商: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高新中区科技中*路*号深圳软件园(*期)**栋***、***

四、基本情况

深圳市瑞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参与了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系统(偏向妇科)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采购包*)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提出质疑,对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在本次医疗设备招标过程中,我公司经过详细调研和分析,对招标结果存在严重质疑,认为中标供应商深圳中瑞洋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了虚假应标行为。*.开立公司为中瑞洋泰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技术白皮书),以供其谋取中标,同样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在招标结果的质疑环节,未尽到严谨、公平、公正的调研责任,对被质疑方的答复内容未经过严格的法律依据的对照,未多加思考和判断,想当然地进行传递。对质疑答复函的内容的权威性未尽到应尽责任,最终导致我司在此次招标活动中的权益继续受损。

经审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并将投诉转达各相关当事人,相关当事人作出了书面说明。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并向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关于投诉事项*:经核查,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的开立品牌****型号彩超于****年*月**日委托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进行检验,于****年*月**日出具《检验报告》,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变更注册于****年**月**日完成审批办结,投标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中明确了“****年**月注册变更下来,签合同前可以提供注册检验报告”,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签订前需提供注册检验报告”的要求。关于投诉事项*和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程序,缺乏事实依据,不予受理。

综上,投诉事项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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