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顺市特种作业考试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的“二、其他要求”中的“*. 国家**软件对接责任”由原来的“在质保期内,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在合同签订后统一发布或指定使用特定**评分软件系统,投标人须负责完成所供全部设备设施与该**系统的全面对接工作,确保数据互通、功能协同、评分结果准确有效。对接过程中所需的全部网络建设、安装调试、测试验证、新增设备设施等费用,均由供应商(中标方)承担,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对接完成时间须满足采购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时限要求。”变更为“在质保期内,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在合同签订后统一发布或指定使用特定**评分软件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投标人协助采购人完成所供全部设备设施与该**系统的对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位置调整、局部改造等。”其余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开标时各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中的要求,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应急服务中心
地址:顺城区高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号楼*号门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