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768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73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2025-12-15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5)1768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73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辽宁/沈阳-2025-12-15 00:00:00
(****)****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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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元)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台报废车辆整体转让,不拆分。报废车辆的数量、规格、型号、完整程度等状况均以实物为准,转让方及沈交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前须到标的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宋强 ,联系电话:*********** 。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与转让方取得联系,由转让方统一安排时间到现场踏勘,转让方不接待未经批准的踏勘要求。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至转让方进行审核,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专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且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包含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现场踏勘确认书》(加盖公章、日期为实际踏勘日期)。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现场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加盖公章,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受让申请资料之一,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如踏勘期间产生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遵守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按照要求交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遵守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按本项目交易条件参与,待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联系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 *、受让方须在转让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手续,并将受让资产全部搬离出停车场地。受让方在整个过程中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并由受让方负责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相关环节的一切安全责任。受让方负责承担运输车辆费用,报废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须在双方签署《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合作协议》之后,须在**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出具国家商务部认定的《机动车回收证明》(注明车架号)及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依据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依据公开竞价转让规则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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