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可否随意变更?
2025-12-12
山东/潍坊 变更澄清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可否随意变更?
山东/潍坊-2025-12-12 00:0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政办桥问答知识库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成文日期: **** 年 ** 月 ** 日
标  题: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可否随意变更? 发布日期: **** 年 ** 月 **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可否随意变更?
  • 索 引 号:******************/**********
  • 分  类:政办桥问答知识库
  • 发布机构:党政办公室
  • 成文日期:**** 年 ** 月 ** 日
  • 标  题: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可否随意变更?
  • 发布日期:**** 年 ** 月 ** 日
  • 内容概述: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可否随意变更?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均应当科学合理的确定采购需求,对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结合项目具体情况,依法确定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确定合同文本,并在合同中对实质性要件,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作出约定。合同一旦签订,原则上应按合同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履约出现异常情况的,应咨询同级财政部门。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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