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地下电缆沟内废旧电缆(据实结算)
2025-12-15
湖北/武汉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一批地下电缆沟内废旧电缆(据实结算)
湖北/武汉-2025-12-15 00:00:00
湖北/武汉-2025-12-15 00:00:00
一批地下电缆沟内废旧电缆(据实结算)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一批地下电缆沟内废旧电缆(据实结算)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银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产权”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逾期无效。 *、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转让方确定并公示的《安全施工管理协议》(详见本项目网站公示附件,请各投资者务必点击链接自行下载查看全部内容),并在报名登记时对《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予以盖章或签字确认。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转让方提出: (*)标的资产共包含有*种规格的电缆,评估总价为每种规格电缆对应的评估价值的总和。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标的资产的实际数量与评估报告有差异,应以实际数量为准; (*)本项目最终由交易双方根据每种规格电缆的实际数量和成交单价进行据实结算,每种电缆的实际成交价格=实际数量×成交单价,本项目的实际成交总价为*种规格电缆的实际成交价格的总和; (*)评估单价:每种规格电缆对应的评估单价等于其对应评估价值除以对应评估数量(详见永盛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报废电缆评估明细表”); (*)场内成交价格:挂牌截止后,合格意向受让方产生的场内最终报价(实际成交金额以据实结算结果为准)具体为:以协议转让方式交易的,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名时的报价孰高原则确定场内成交价格;以竞价方式交易的,按竞价结果确定场内成交价格; (*)成交单价:每种规格电缆对应的成交单价=【评估单价×(*+溢价比例)】; 溢价比例=(场内成交价格-评估总价)÷ 评估总价(本项目转让底价即为评估总价,若场内成交价格等于评估总价的则溢价比例为*);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先按照场内成交价格向光谷联交所预支付交易价款; (*)受让方报名登记时所交纳的*万元交易保证金,不计入预支付交易价款金额内。待受让方与转让方资产移交完毕,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将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原交款账户;或待受让方与转让方资产移交完毕,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及转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后,将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无息退还至受让方原交款账户; (*)在光谷联交所收到受让方预支付交易价款后,受让方应于**个自然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全部拆除与运输转移工作。拆除及运输转移过程中不得将废弃污染物存放在场地上,不得擅动其它不属于标的资产的存放物资; (*)标的资产移交过程中,当标的资产的实际数量*成交单价得出的总金额达到受让方向光谷联交所预支付的交易价款金额时,受让方应当立即停止交接,并按转让方要求追加进度款至光谷联交所账户,光谷联交所收到受让方追加的进度款后,受让方方可继续交接;继续交接过程中,实时金额达到进度款金额时,受让方应当再次立即停止交接,并按转让方要求再次追加进度款至光谷联交所账户,光谷联交所收到受让方追加的进度款后,方可继续进场交接;以此类推,直至交易双方完成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交接工作; 特别提示:在交接完成前,受让方的预支付交易价款和进度款金额之和不得少于实际数量*成交单价得出的总金额,否则转让方将立即停止交接。 (**)全部标的资产交接完毕当日,交易双方须共同向光谷联交所出具书面确认函,明确移交资产的实际数量及成交总价,该书面确认函的内容同时作为资产交易合同的补充;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具体明细是以《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文号:永盛评报字(****)第***号)所列的“报废电缆评估明细表”作为转让标的清单,受让方须与转让方对照“报废电缆评估明细表”完成转让标的的清点并盖章或签字确认,盖章或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 (**)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和《安全施工管理协议》的要求,并遵照转让方的指令和安排,完成本次转让标的的拆除、丈量、拆解、运输转移等工作,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在拆除、丈量、拆解、运输转移等工作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受让方在拆除、丈量、拆解、运输转移标的资产行为中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 *、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本次转让所涉及交易双方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仙桃永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文号:永盛评报字(****)第***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保管、移交、拆除、拆解、装卸、运输、危废和固废处置、市场价格波动、资产数量和重量短缺、法规和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