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2025-12-15 00:00:00
[海南产权交易所]儋州滨海新区第一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
信息来源:[*交易]
阅读次数:
项目名称 | 儋州市滨海新区第一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儋州市滨海新区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土地面积(㎡) | 权证编号 | 土地用途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 | 儋州滨海新区第一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 *****.** | 琼(****)儋州市不动产权第*******号 | 科研用地 | ****.* | *** | |||||
标的情况 | *、标的地块位于儋州滨海新区第一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动产权证书:琼(****)儋州市不动产权第*******号,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合**.***亩),土地用途:科研用地,使用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 *、标的地块未被查封、未设定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资产详情见《土地估价报告》,具体情况以现场查看实物情况为准。 *、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根据儋州市人民政府临府专题会议批复: 儋州滨海新区第一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采取预告登记方式转让。 *、转让方已与儋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儋州市科学技术与工业信息化局签订《儋州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宗地编号*******)》。受让方应按原约定条件继续履行,在标的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该宗土地编号为*******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 *、标的物的查勘采取统一查勘的形式,查勘现场的意向方需先行登记,统一安排。逾期抵达的意向方视为放弃对标的物进行现场查勘的权利。 *、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方的安排下统一进行标的资产的勘察,在挂牌公告期间需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交易完成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应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正顺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儋州诚景置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儋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号 | ||||||||||
行为批准或 | 儋州市市人民政府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具有下列行为的竞买人,不得申请竞买: (*)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意向方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同一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人,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报名应交纳保证金***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保证金在确定为受让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如有剩余保证金,待双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如未竞得,*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确认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成交后,受让方按最终成交价将成交价款交至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付清土地转让总价款后,由转让方发出土地使用权预告登记通知。受让方自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个自然日内备齐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预告登记手续。 *、办理预告登记后,受让方以自身名义办理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环评、消防等审批手续,并依法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受让方应确保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房屋建设工程已投资额达到开发投资总额的**%。满足土地转让登记条件时,受让方应在**日内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登记手续。因受让方原因未及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导致预告登记失效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办理预告登记所发生的税费按法律规定及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标准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完成土地预告登记之后产生的所有税(包括但不限于因土地增值需补缴的税费等)、费由受让方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 *、本次挂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年月日**:**。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 ||||||||||
现场展示 | *、时间:公告期内*、地点:儋州市滨海新区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年**月**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
服务费 | 本次转让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按成交价的*.*%交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 | 儋州滨海新区第一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 **月**日*:** | **月**日*:** | ******元 | ***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 *、《网络竞价须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陈先生 ********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 转让方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 ||||||||||
单位地址 |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号华夏银行大厦**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号窗口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窗口: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栋*楼 | ||||||||||
其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