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45项报废资产转让
2025-12-15
四川/成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45项报废资产转让
四川/成都-2025-12-15 00:00:00
四川/成都-2025-12-15 00:00:00
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报废资产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报废资产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披露事项 *.本次转让资产为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项报废固定资产。转让方不保证所转让的废旧物资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受让方将周转材料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 *.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对标的的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要求转让方退还已付价款。 *.转让方不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的数量、材质、规格、完整性及功能性等现状作任何保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实地查看标的物的数量、材质、规格、完整性及功能性等现状,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意向受让方需凭双方盖章确认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在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本次转让的挂牌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根据税务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及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 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 *.查勘资产存放及相关信息等有意者请联系:张先生,***********。 *.相关税费承担,标的交易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已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交易价款、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