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2-15 00:00:00
新站高新区君山路(大众路*龙子湖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新站高新区君山路(大众路*龙子湖路)道路工程施工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一、关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业绩:自 ****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备注:市政道路为以下两种情况 之一:①市政道路工程;②同时含有市政道路工程和市政桥梁工程。”因本项目 施工内容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供 电排管、管线综合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市政道路、桥梁、排水、供水、燃气、供热、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及照明等系统,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修复等形式。市政道路工程包括道路道路主体(路基、路面等)、附属设施(人行道、绿 化带等)及配套管网(排水、照明等)等,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修复等形式。 我单位拟提供的业绩施工内容为市政道路、人行道、沥青砼路面、路基拆除及恢复和排水管道工程修复,均为市政道路的破复工程。请明确我单位拟提供的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要求?
答:施工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特别提示“**.对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将严格执行合同有关违约金条款,建设单位有权切除中标人剩余工程量重新公开招标,切除部分费用从中标人合同款中扣除,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修改为“**.对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将严格执行合同有关违约金条款,建设单位有权切除中标人剩余工程量重新公开招标,切除部分费用从中标人合同款中扣除,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新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号楼*层
联系人:吴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学府路****号智慧产业园***号楼*层
联系人:韦静
联系方式:*************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