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5-12-15 00:00:00
拍 卖 公 告(第二次)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库存消防车辆等(第二次)拍卖会(共*项标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明细表: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上述拍卖标的于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日在标的所在地展示,由竞买人联系我公司约定具体勘验时间。 三、办理竞买手续:有意竞拍者,请于****年**月**日**时前,将竞拍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竞买人报名名称和打款账户名称必须一致,保证金以服务器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并持有效证件(个人竞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竞拍者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公章、法人章等)及汇款单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方可参与竞拍。竞买未成功者,保证金由平台审核后不计息退还。 四、特别事项说明: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手续之前必须仔细查勘拍卖标的,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品质、成色、完好程度、新旧程度、可用性、权属等)。一旦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表明愿意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竞买人以未实地查看为由而向拍卖人和委托人主张权益的,拍卖人一律不予受理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拍卖成交价款。 *、拍卖标的不做市场流通保证,如需进入市场流通环节,请买受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所需手续和相关证照等(车辆出口、拆解零部件销售等)。买受人对拍卖标的的处置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处置不当所引起的纠纷,拍卖人及委托人不负任何责任。 *、标的物的瑕疵可能给买受人带来的不可预见的维修费用、使用成本、过户风险以及可能增加的税费支出,以上均需买受人自行承担(在拍卖文件中明确由委托人承担的除外)。竞买人在参拍前务必自行测算相关风险与成本,谨慎参拍。 *、委托人与拍卖人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正常使用性,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方向机、油电路系统、水泵、消防设备设施、相关随车附件等标的各部位零部件的完好性、完备性)。 *、竞买人需充分考虑标的无法注册上路及可能需报废回收的可能,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公司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鲁商中心**座*单元*楼 山东群信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