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新余市城南抱石大道2处房产招租(2年)信息披露
2025-12-15
江西/上饶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饶市本级]新余市城南抱石大道2处房产招租(2年)信息披露
江西/上饶-2025-12-15 00:00:00
江西/上饶-2025-12-15 00:00:00
[上饶市本级]新余市城南抱石大道*处房产招租(*年)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新余市城南抱石大道*处房产招租(*年) | ||
| 标的名称: |
新余市城南抱石大道***号(公园一号)*幢****复式,****,挂牌价**,***.**元 新余市城南抱石大道***号(公园一号)*幢****复式,****,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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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新余市城南抱石大道*处房产招租(*年),详见附件。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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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地源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地源[饶房估]字(****)第****号的评估报告。 *、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房屋面积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按*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支付租金,并缴纳等同于首年*个月租金金额的租赁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应在成交日起*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的租金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在《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合同期满后,标的依相关规定进行重新招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首期租金交清后**个工作日内交付,后续租金由买受人直接向委托人支付。 *、获得竞拍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在竞得标的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将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于第三方。如确需转让的,承租方应上报招租方,经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承租方自负盈亏,独立对其与任意第三方产生的纠纷或责任负责,招租方不承担承租方的任何经营风险及责任。 *、合同期内,承租方应负责做好门前“三包”,服从政府创文、创卫的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周边的邻里关系。 *、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须赔偿招租方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若因承租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必须至少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相关费用抵扣,不足以弥补招租方损失的,招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标的中除可移动的设备工器具外,其余固定资产投资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损坏、拆除。 **、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公司不负责标的物交付。标的均空置。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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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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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按*个月支付。承租方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首期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租赁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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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带湖路**号新闻大厦**楼) 联系电话:***********(周先生)***********(汪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