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生态园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2025-12-12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中德生态园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山东/青岛-2025-12-12 00:00:00
山东/青岛-2025-12-12 00:00:00
中德生态园城市更新项目(一期)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质量保证金 工程审计值*%的工程款”和“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工程竣工审计值的*%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审计结算完成出具审计报告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修改为“质量保证金 工程审定结算值*%的工程款”和“质量保证金 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工程竣工审定结算值的 *%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审核结算完成出具审核报告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质量保证”。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根据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金额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发包人按合同金额**%向承包人支付预付工程款,作为承包人购买设备材料和施工启动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金额**%工程款,经财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后拨付至审计值的**%,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并完成工程移交,根据规定无息拨付余款(具体拨付以自贸区财政部门拨款规定为准)”修改为“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根据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金额不超过已完成工程量的**%。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发包人按合同金额**%向承包人支付预付工程款,作为承包人购买设备材料和施工启动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金额**%工程款,结算报告审定后拨付至审定结算值的**%,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并完成工程移交,根据规定无息拨付余款(具体拨付以自贸区财政部门拨款规定为准)”。 *.工程量清单中招标清单文件(****)已重新上传,请重新下载招标清单文件(****),以此为准; *.评分办法已重新上传,请重新下载*****文件,以此为准; *.*资格评审标准的“项目经理 职称工程类具有工程师”修改为“项目经理 职称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 *.*资格审查打分和商务标的“企业业绩 竣工时间**********之后”修改为“企业业绩 竣工时间**********及之后”; *.*资格审查打分和商务标的“获得奖项 获奖时间**********之后”修改为“获得奖项 获奖时间**********及之后”;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