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2-12 00:00:00
****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峡口镇兰草拾肆里片区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峡口镇兰草拾肆里片区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已由重庆市南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岸发改〔****〕***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基础设施项目:新建车行道路约***.***,平均宽度约*.***(含路肩)。
(*)产业相关项目:①新建供水管网约***.***,新建容积约**.***?蓄水池*座,新增水泵系统二套(含*台水泵);②新建智慧植物工厂约***.**㎡;③新建冷水鱼养殖工厂及全套设备,面积约***.**㎡;④园区水电、给排水管网及周边生态修复面积约****.***?。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工程费用约***.**万元。
*.*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图纸、工程量清单(含限价)所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村民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重庆明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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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重庆市南岸区峡口镇大石村 |
地址: |
重庆市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号*栋*层*** |
| 联系人: |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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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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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 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