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济源-2025-1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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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国土告字[****]第*号济源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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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源市人民政府批准,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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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及准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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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 |
用地性质 |
规划指标要求 |
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亩) |
增幅价 (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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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系数 |
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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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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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挂 ******号 |
思礼镇区,北海西路北、石三路西、规划二路东 |
***** |
一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 |
≥*.* |
≥**% |
≤**% |
地块内工业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米,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米(且均应满足机场限高要求)。 |
≥***万元/亩 |
** |
按竞买起始总价的***%(****.***万元) |
** |
≥*(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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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挂*******号 |
轵城工业园区内,获轵线南、河南创新电力公司西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 |
≤**% |
≤**米(且满足机场限高要求) |
≥***万元/亩 |
** |
按竞买起始总价的***%(***.***万元) |
** |
≥*(整数倍)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接受单独申请,也接受联合申请。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正在查处、未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到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产与产权交易科索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报价起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到****年*月**日**时,在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六、本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济源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济源资源规划微信公众号。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情况如有变动,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重新发布公告或发布补充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
(三)竞得人须按照《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得人资格自动失效,定金(成交价款的**%)不予退还。
(四)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均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五)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在合同约定的交地期限内,出让人向竞得人发出交地通知。竞得人应当实地踏勘土地现状,对照本宗地约定的交付条件,与出让人签订交地确认书。如竞得人自交地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宗地。
(六)“济挂******号”地块准入产业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和济源市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及空间规划布局相关要求,地块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应当与思礼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项目建设同时应满足低于单位***能耗*.***吨标准煤/万元、亩均税收≥**.*万元/亩,亩均产值≥***万元/亩,建设周期不超过**个月等指标。
“济挂*******号”地块准入产业应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和济源市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及空间规划布局相关要求,地块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应当与轵城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项目建设同时应满足低于单位***能耗*.***吨标准煤/万元、亩均税收≥**万元/亩,亩均产值≥***万元/亩,亩均增加值≥***万元/亩,建设周期不超过**个月等指标。
(七)“济挂******号、济挂*******号”地块竞得人在土地出让价款外,须按照有关规定另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八)其他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让单位: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济源市沁园中路**号
联系电话:************
*.承办单位: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号楼*区*楼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保证金交纳账户
开户单位: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济源新城支行(济源市黄河路与文博路交叉口向北**米)(行号:************)
银行账号:********************
济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