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武汉工程大学磷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及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12-12
湖北/武汉 审批|立项|规划
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武汉工程大学磷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及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湖北/武汉-2025-12-12 00:00:00
索 引 号: *********/********** 分类: 科技
发布机构: 社会处 发文日期: ****年**月**日
名称: 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武汉工程大学磷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及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号: 鄂发改审批服务〔****〕***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年**月**日

省发改委关于调整武汉工程大学磷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及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教育厅:

报来《关于报请调整武汉工程大学磷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及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部分内容的函》(鄂教发函〔******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十五五教育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中明确的科研用房项目建设内容应为土建,不包含设备购置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武汉工程大学磷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及科研能力提升项目删除重大科研设备购置相关建设内容,现将调整后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同意武汉工程大学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号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校内实施武汉工程大学磷资源开发利用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及科研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主要新建一栋院系实验楼及一栋智慧科研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院系实验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智慧科研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同步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暖通、道路及绿化等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调整为*****.**万元,具体投资额待评估论证后,在可研批复中予以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由学校自筹解决,在符合国家政策投向及申报要求情况下,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资金支持。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抓紧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批。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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