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宁医院第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鲜肉类、禽类及冻品类)更正公告
2025-12-12
广东/深圳 变更澄清
深圳市康宁医院第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鲜肉类、禽类及冻品类)更正公告
广东/深圳-2025-12-12 00:00:00

深圳市康宁医院第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鲜肉类、禽类及冻品类)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第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鲜肉类、禽类及冻品类)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根据采购单位意见,更正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的“第*项冷库【含冷藏(保鲜)库或冷冻库】”里评分准则的第(二)项评分依据内容: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二)评分依据:

*、自有冷库的同时提供①自有证明(冷库设备购买合同或冷库建设合同);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有效期内带有***标识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

*、租赁冷库的同时提供①租赁合同关键页;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有效期内带有***标识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

*、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二)评分依据:

*、自有冷库的同时提供①自有证明(冷库设备购买合同或冷库建设合同);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有效期内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

*、租赁冷库的同时提供①租赁合同关键页;②冷库正门全景照片和内景照片各一张;③有效期内的冷库温度校准报告;

*、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修改,如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以本项目更正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康宁医院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号新华保险大厦***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

深圳市中正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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