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2025-12-12 00:00:00
关于山西省人民医院使用***微球介入治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 **********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号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 | 山西省人民医院使用***微球介入治疗项目 | 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寺街**号山西省人民医院北院区 | 山西省人民医院 | 山西大地晋新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介入手术一室新增配置表面污染仪、辐射巡测仪、放射性污物铅桶、新增配置有机玻璃*架、方形注射盒等***微球药物准备专用用具;专用病房安装门禁装置、视频对讲系统,铅屏风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 一、严格落实使用场所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按规范设置监测、报警、工作指示、门灯联锁、门禁系统、视频对讲系统和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划定新增辐射工作场所的控制区和监督区;人员、放射性药物及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路径及错峰要求进行转运;加强管理,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做好日常巡检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杜绝辐射事故的发生。 二、修订并实施健全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责任。辐射工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和个人剂量计,严格按操作规程从事辐射工作。 三、加强放射性废气、废液和固体废物的管理。产生的放射性废气依托核医学科排风系统过滤后引至医技综合楼楼顶排放。产生的放射性废水依托核医学科衰变池衰变,衰变达标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所有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及时转运至核医学科废物间暂存,衰变时间满足要求、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普通医疗废物处理。 四、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辐射工作人员要按时参加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与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要定期开展个人剂量、工作场所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并建立健全个人剂量和职业健康档案。辐射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按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剂量监测,监测结果要汇总建立台帐。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受照剂量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要求的约束值执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