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室乡医医疗责任险更正公告
2025-12-12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胶州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室乡医医疗责任险更正公告
山东/青岛-2025-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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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室乡医医疗责任险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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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卫生健康局卫生室乡医医疗责任险更正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卫生室乡医医疗责任险 |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更正内容: | *.原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对乡医以下情况进行保险: ①★对目标乡医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进行保险保障,该保险单项下每位乡医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②★对工作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伤残的进行保险保障,该保险单项下每位乡医累计赔偿限额≥**万元。” 现更正为“*.*对乡医以下情况进行保险: ①★对目标乡医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进行保险保障,该保险单项下每位乡医累计赔偿限额≥***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 ②★对工作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伤残的进行保险保障,该保险单项下每位乡医累计赔偿限额≥**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万元。” *.补充内容:本项目采购人为胶州市卫生健康局,服务对象为胶州市**个镇(街)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具体业务管理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成交供应商与**个镇(街)公立医疗机构根据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服务成果由**个镇(街)公立医疗机构组织验收(若为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个镇(街)公立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个镇(街)公立医疗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与磋商文件及采购公告不一致处,以本说明为准。 | ||
| *.更正日期: |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名称: | 胶州市卫生健康局 | 地址: | 胶州市行政服务大楼东楼 |
| 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昊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扬州支路***号 |
| 联系方式: | ************* | ||
| *.项目联系人: | 臧石慧 | 联系方式: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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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