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升华商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施工第1次澄清公告
2025-12-12
四川/达州 变更澄清
达川区升华商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施工第1次澄清公告
四川/达州-2025-12-12 00:00:00
四川/达州-2025-12-12 00:00:00
达川区升华商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施工第*次澄清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达川区升华商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施工 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月**日发布的“达川区升华商圈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现做以下修改: 一、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增加: *.行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质条件: 修改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修改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代理服务费: 修改前:?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参照“计价格【****】****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中确定的下浮比例,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下浮比例为 **%) 修改后:?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支付标准:参照“计价格【****】****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中确定的下浮比例,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下浮比例为**%) 本项目已重新上传招标文件,以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达州市达川泓泰实业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